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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八十二章:最美夕阳红(1)

作者:林可馨慕景宸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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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何清远和夏温怡一惊。

    慕天佑手里掌握着何建国和江燕黑市贩卖禁用药物的直接证据。

    这个人回国意味着什么,他们都很清楚。

    皱了下眉,何清远问:“确定吗?”

    王书看他一眼:“景宸的判断!”

    何清远沉默了。

    慕景宸的智商,根本不容置疑。

    他的判断,从来不会有错。

    慕景宸说慕天佑回国了,那就是一定回国了。

    “景宸什么意思?”何清远问。

    “会是一场硬仗。”王书看看何清远的脸色:“景宸想让你父母主动做污点证人,帮助警方抓住慕天佑这条老狗。”

    “做污点证人?”何建国的声音一下子拔高了:“慕景宸,你是不是在跟我开玩笑?”

    “何伯伯!”慕景宸的声音从电话里传出来,很缓慢,却非常平稳:“我知道这有违我们最初的约定,但我觉得夏夏有句话是对的。一件衣服,如果第一颗纽扣扣错了,遮掩只能让更多的人知道你是在出丑。唯一的办法,就是全部解开重新扣。”

    “你不觉得我和你伯母现在解开重新扣太晚了吗?当初你保下王书”

    “当初我保下王书,也让王书走了一遍污点证人的过程。虽然这个过程是在五年前才实施的,但何伯伯,我们都知道,这一过程必不可少。而且,我很后悔这么晚才让王书去做污点证人。我觉得,如果早一点的话,王书大概早就娶妻生子,过上正常人的简单幸福生活了。”

    何建国一下子无语了。

    气急败坏地挂断电话,他颓废地瘫坐在椅子上。

    江燕站在他旁边,什么话也没说,只是目光忧伤地看着何建国。

    站了大约五分钟,知道何建国什么也不会告诉她,江燕的唇角勾了一下,轻声叹口气,出去了。

    过了一会儿,江燕端着一碗宵夜上来。

    放下宵夜,她和之前一样,什么都不说,直接转身准备出去。

    脚步还没迈出去,何建国突然叫住她:“阿燕!”

    江燕浑身一僵,倏地转身。

    江燕已经忘了何建国有多少年没叫她“阿燕”了。

    她甚至忘了,何建国上次叫她“阿燕”,在什么时候。

    他们和所有豪门一样,属于商业联姻。

    过了一辈子,要说一点感情都没有,那是假的。

    即便习惯,几十年过下来,也已经有了无法割分的亲情。

    但爱情这玩意儿,在何建国和江燕之间,还真的没有。

    只是,他们这桩豪门联姻,比其他豪门,实在强很多。

    因为,他们虽然不爱对方,却也不至于看见对方就讨厌。

    不是两情相悦,也不是两看两生厌,就是极普通的那种公式化平淡婚姻,只为家族和利益而生。

    这样的婚姻,对于豪门来说,真的很奢侈。

    所以,江燕一辈子也没奢望过何建国能爱她。

    豪门儿女,不会在感情方面做梦。

    她本本分分做着一个妻子该做的事情,战战兢兢维护着她在何氏女主人的地位。

    这么一熬,就是一辈子。

    日子虽然艰难,却也平淡。

    至少,比大多数豪门恩怨情仇要强太多。

    江燕挺知足。

    她还记得,何建国上次叫她“阿燕”,还是两家说要联合开发一个大项目,何建国随他父母,来江家谈联姻的事情。

    在江燕的记忆里,这辈子,何建国好像就在那时候叫过她“阿燕”。

    那当然是叫给两家长辈听的。

    从那以后,何建国再也没有叫过她“阿燕”。

    就连他们新婚,洞房之夜,何建国也没叫过她“阿燕”。

    好像,何建国很少叫她,就算连名带姓,何建国也不叫。

    江燕知道自己在何建国心目中是个什么位置。

    一个可有可无的女人,跟何建国办公桌上的鼠标差不多。

    何建国留着她,只因鼠标这东西,没有实在不方便。

    而她这个老鼠标,他用习惯了。

    更因为,她这个老鼠标,从来都没有犯过错。

    现在,何建国冷不丁叫她“阿燕”,江燕一时间百感交集,老泪纵横。

    她突然发现,女人就是女人。

    不管十八岁的女人,还是八十岁的女人,其实,内心深处,都是渴望爱情的。

    哪怕明明知道爱情这玩意儿很奢侈,不是她这种人能玩儿得起的,她还是渴望。

    而何建国这声“阿燕”,无疑勾起了江燕内心最柔软的那根,类似于爱情的弦。

    没错,爱情啊!

    什么时候开始,何建国,这个对于她来说,也是可有可无,只是两家利益延续的顶梁柱,变成了她的爱情?

    她根本不知道,也从来没想过。

    但这一刻,江燕那么深刻地察觉到,她爱着这个男人,爱了一辈子。

    何建国这声“阿燕”喊出来,是无心的。

    他没想到这一嗓子,会让老伴哭成这样。

    看着江燕哭得跟孩子似的,一双眼睛却如少女般清澈,满含幸福和期盼地看着他,何建国微微一愣。

    心头突然酸涩起来,像堵了一大团棉花,难以呼吸,还痛。

    仿佛有人突然在他心里戳进去了一大把竹签子,他自己始终不知道,浑浑噩噩了一辈子。现在,猛然间发现胸口上有把竹签子,所以他很想拔出来。

    可是,只微微动了一下,何建国就痛得撕心裂肺。

    因为,他发现这把竹签子,已经长在他的心脏上了,不仅仅是拔出来会带着无数被毛刺挂下来的肉丝,而是,竹签子早已生根发芽,长出了一丛嫩竹,硬拔,他的心脏都没了。

    想都没想,何建国一把将江燕拉过来。

    他的动作做得突然,又很猛,江燕没防备,一下子跌坐在何建国腿上。

    人还没回过神,何建国的手臂已像钢筋般,紧紧箍住江燕的身体。

    俩人从联姻的第一天开始,从来没有这么亲昵过。

    结婚,生孩子,扩大生意,携手并进,夫唱妇和,这些仿佛是顺理成章的事情,和感情不感情没有关系,只是两个家族的利益。

    现在,冷不丁被何建国抱住,还坐在他腿上,而且,是在书房,江燕的脸一下子红了。

    “你你这是干什么?”她手忙脚乱地去推拒丈夫,试图从何建国怀里爬起来:“快松开,佣人们会看见。”

    江燕不推拒还好,一推拒,像是触碰到了何建国最敏感的神经。

    何建国脑子一热,脸突然凑过来,一下子吻住了江燕的唇。

    仿佛晴天霹雳,一道闪电重重劈在江燕头上,江燕顿时傻掉了。

    她像看鬼似的,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近在咫尺的丈夫,神态已经不能用慌乱来形容了。

    不知道是被妻子看得不好意思了,还是自己的行为太唐突,何建国的老脸也红了红。

    但他没有松开妻子。

    他把江燕抱得更紧一些,却腾出一只手,轻轻盖在妻子眼睛上。

    然后,一点点加深这个吻。

    不得不说,两个五十多岁的老人,这样抱在一起接吻,实在是一件挑战极限的事情。

    好在这是自己家,佣人们也都在楼下,轻易不会上来,更不敢冒冒失失闯到书房里来。

    所以,何建国明知道自己的行为荒唐到匪夷所思,他还是放肆了。

    他的目光细细滑过妻子的脸颊,五官,最后落在她的鼻尖上。

    江燕年轻的时候很美。

    不管是何清远还是何灵,外表方面,都更像江燕。

    尤其是清远,和江燕一样,长得无比精致,整个人的气质又温润又干净,阳春白雪般,看着都觉得赏心悦目。

    但,也许是内心对豪门联姻的抗拒,何建国从第一次见到江燕开始,对江燕就没什么好印象。

    江燕就像所有豪门中长大的闺阁大小姐那样,优雅、美貌、贤惠、大度,一板一眼。

    总之,这个女人为家族利益而生,她没有自己的灵魂。

    她就像玻璃橱窗中摆放的精致娃娃,穿着公主裙,美得不可方物,待人接物,甚至性格方面,全都毫无瑕疵,却很假。

    对,假!

    所以,在和江燕三十多年夫妻生活中,何建国从来没有正眼瞧过自己妻子。

    哪怕在他们洞房花烛夜,哪怕夫妻之间最亲密的时候,何建国也没仔细看过江燕。

    不过,何建国是个理智的人,他把能给的,全都给了江燕,该履行丈夫义务的时候,也正常履行。

    何建国称之为交公粮。

    他让自己变成了和江燕一样,摆放在橱窗里,能配得上江燕的娃娃,同样完美。

    唯独感情,何建国吝啬,从来没有给过江燕一分一毫。

    何建国是个男人。

    男人在爱情方面,天生比女人有更多的追求。

    所以,年轻的时候,何建国也是个风流的人。

    他也遇到过几个自己钟爱的女子,也和她们有过几段如梦似幻的美丽爱情。

    那时候,何建国甚至想过,如果江燕忍受不了,和他大吵大闹。

    或者,她也像其他豪门怨妇那样,动用家族势力迫害他的三儿、四儿。

    甚至,也跑到外面找牛郎,或者包.养小白脸,何建国都能名正言顺地抛弃江燕。

    可是没有。

    这么多年,江燕就像一部按部就班的老闹钟,明明破旧得令人生厌,却很准时,从来没有出过差错。

    她本本分分地在家里相夫教子,毫无怨言地给何建国当贤内助。

    面对这样一个无可挑剔的洋娃娃,何建国能怎么办?

    男人在外面吃得再饱,也不可能不要事业。

    激.情只是生活的调剂,事业,才是男人一辈子的钟爱。

    这种亘古不变的定律,多少年来,始终在豪门中上演,一遍又一遍,不厌其烦,令后辈前赴后继,最终却又无奈地回归正途。

    何建国也一样。

    正因为江燕的无可挑剔。

    正因为他比一般男人更理智,更清楚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?

    所以,何建国在外面玩儿,从来都把嘴巴擦干净。

    他不会把三儿、四儿带回家。

    更不会搞出什么私生子,跑回来上演财产争夺战的狗血戏码。

    而江燕也没有让他失望。

    江燕给他生下了清远和何灵。

    尤其是清远,那是个从生下来,就闪闪发光的孩子。

    那是何建国毕生的骄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