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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竟然是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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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用过晚膳,我趴在绣床上翻看今日带回来的新书。一边看一边嘿嘿嘿的笑。第一章就侍寝了,好主动啊,不愧是书写写的话本子,果然香艳!

    丹青看着我皱起了眉,“小姐,过两日你就要去参加郡主的诗会了,怎么不看看诗集,还在看这些闲书。”

    我姿势未改,头都没回,“我看再多诗集有什么用,谁知道她当天要出什么诗题,我总不能把整本都背下来吧。”我打了个滚,呈大字型仰躺在床上,“你说这些个世家小姐,没事总喜欢办什么诗会,茶会,赏花会,游园会,好生无趣。怎么就没人办个美食会,踢毽子会,放风筝会,话本子会呢,那多有意思。”

    月白噗嗤一声笑出了声,“要是真有个什么话本子会,那主办人肯定是咱家小姐!”

    我也一骨碌坐起来,“我要是办个话本子会,我就给她们推荐书写写的话本子!”

    “小姐就这么喜欢这位作者的书啊?”丹青也跟着插话。

    “那是,这是我最喜欢的作者,她写的话本我全都看过。我还知道,这个作者还有个小习惯,她每个段落结尾的那个字,总会在右上角点一个小墨点。不仔细看不会发现,这是我通读她所有著作发现的规律。这肯定是她的小习惯!”我一脸自豪的说到。

    “可是人家办的是诗会,又不是话本会,您通读话本也没用啊。”丹青一盆冷水浇灭了我的热情,“奴婢打听到平明郡主近来喜爱兰草,小姐不如背几首兰草的诗吧,到时就算做不上诗来,也能投郡主所好。”

    我一听便又躺下了,毫无干劲,“丹青,俗话都说,这女人翻脸比翻书还快,她今天喜欢花花草草,明天又喜欢猫儿狗儿,后天又觉得锅碗瓢盆有趣,我怎么投她所好。还要背诗,我不干。到时我就往角落坐,尽量少出声,不点到我,谁知道我写了些什么东西。”说完继续趴着翻看我的话本子。

    三天过的很快,眨眼间就到了诗会的日子。虽说我文采不行,但打扮上却不能丢了脸面。上身穿了一件水绿色的褙子,肩膀处绣着一枝淡粉色的桃花,下身配一条百褶花鸟裙。裙摆初绣着小桥流水和花枝莺雀。头上配了枝玉兰花的流苏簪子。

    我现在镜子前,看着镜子里自己的装扮,圆圆的杏眼,小巧的鼻子,粉色薄唇一抿,带出一个浅浅的笑。

    马车行至郡主府门口,我才发现今日来参加诗会的小姐竟是这样多。甚至伯爵府,侯爵府的小姐们也都来了。

    “月白,你下去问问,今日怎么这么多人。”

    “是。”月白下了马车,不过片刻便回来了,脸上带着激动,“小姐!今日国公府的二小姐也会来参加诗会!”

    原来是那位会来,难怪这么盛大。国公府的大小姐花清娴去年嫁给了太子,做了太子侧妃。这位二小姐花清疏虽然还未及笄,却比大小姐要出名太多了,帝都第一美人,帝都第一才女,她头上的头衔可多着呢。京都许多未出阁的姑娘都将她视作心中典范。

    进了郡主府我就开始东张西望,丹青连忙提醒我,“小姐,注意仪态,你现在看起来就像个在找机会下手的小偷!”

    “我还从未见过花清疏呢,你们就不好奇她长什么样子吗?第一美人哎?”

    “小姐,咱们来时说好的,就找个角落坐下,降低存在,结束了就回去。”

    “哎呀,好吧好吧。”我只得找了个偏僻的角落坐下,看了看左右皆是不认识的人,便掏出那本《诱受王爷祸水妃》继续看。

    也不知过了多久,四周突然安静了下来,我想大概是诗会开始了。我离的太远,也根本听不清前面在说什么,就根本没在意,随便在纸上写了两个字就继续翻着我的话本子。

    而后突然一阵喧哗,只听有人说,“好诗!好诗啊!不愧是二小姐!真是妙啊!”我抬头向前看去,只见大家都围着一个浅紫色衣裙的姑娘。想必那位就是花清疏吧。身姿纤细窈窕,眼波流转,顾盼生辉,一颦一笑都惹人心生怜爱。这就是第一美人啊,果然名不虚传。

    “既然大家都想看清疏的墨宝,那我们就把这首诗从头到尾传看一遍吧。”平明郡主安排大家按原位坐下,然后把诗递给了开头第一个人。

    我坐在最角落的位置,传到我正好是最后一个。我拿起纸,那诗写了什么东西我根本没看进去,我的注意力全在这首诗的最后一个字上。那个字的右上方,点了一个轻轻的墨点……这个习惯……我又把我的话本翻出来对照,这……花清疏就是书写写???

    京都第一才女,写艳本???我这是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。

    不过…我最喜欢的作家,居然长的这么好看!家世也这样好!她是天仙下凡吗?天呐!

    我同手同脚的走上前,把写着诗的纸张递还给她。我想我此刻望着她的眼神一定充满了炙热的崇拜。

    我安静的坐在我角落的位置上,等我消化完这个消息,诗会也已经结束了。花清疏在诗会中途便有事先离席了,我站起身也准备回府,低头看了看,问丹青,“我的墨宝呢?”

    丹青低头在桌子周围看了看,地上什么也没有,回答我“许是被风吹跑了,要奴婢去找找吗?”

    我一想,“算了吧,我那两笔狗爬的字你们又不是不知道,万一被人捡了去肯定要嘲笑,我们还巴巴的赶过去要,丢人。回家吧。”

    我没想到的是,我的墨宝,真的被人“捡”了去,还揣起来收藏了好久。

    我回府的路上,一直盘算着,我该如何去结识这位花清疏小姐。也不知她喜欢什么,讨厌什么?第一才女应该是喜欢诗文的吧,她一直给大家的印象都是知书达礼,大家闺秀,那她怎么会去写艳情话本子呢?

    看来我得找个机会,和这位花小姐,单独见一面才是。